桃園市朱姓男子(37歲)去年7月16日晚間,在中壢區某公司停車場旁,遇到獨自遛狗的女子,他走近女生身旁,突然用雨衣蓋住對方頭部,拉到附近樹叢,先強摸,再硬上。女生先是頑抗,再用力推開朱姓男子想逃跑,她朝最近的路人求救,先後向3名路人大喊「有人要強暴我、救我」,第一位路人看到後沒搭救,反而嚇跑,接著2位假裝沒看見,快速離去,害她被色狼拉回性侵得逞。法院審理時,朱姓男子否認性侵,聲稱當時燈光昏暗,女生可能認錯人,女生則表示「他曾正面對著我、我看得很清楚、他的樣子我永遠忘不了」,女生也指出,當時她衣衫不整向鄰近公司的守衛求助,守衛拿衣服給她遮蓋,法官確認有這段過程,認定朱姓男子性侵,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個月徒刑。桃園朱姓男子被控強拉散步女子性侵,被判4年6個月徒刑。此為情境示意圖。圖/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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